国资管理体制改革与国企创新——基于“两类公司”设立的证据
英文标题:

摘要:

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时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在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与激发企业创新动能的时代背景下,其能否促进控股国有企业创新不仅关乎国有企业的做强做优做大,更影响着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基于2008—2019年沪深A股国有上市公司的研究样本发现,两类公司的设立显著促进了控股国有企业的创新产出,考虑内生性问题的系列稳健性检验结果均支持了前述结论。机制检验的结果显示,两类公司的设立强化了对控股国有企业的监督治理水平,减少了政府对控股国有企业的管制干预,以及增强了控股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权。拓展性分析的结果表明,两类公司控股国有企业的时间越长,控制链条越短,组建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而非运营公司)、通过改组(而非新建)设立以及控股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程度越高时,两类公司设立对创新的促进效应更为凸显。纵深检验的结果亦发现,两类公司的设立在提高控股国有企业创新投入产出效率的同时,也增加了创新产出的市场价值。本文的研究结论为加快推进国资改革及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在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等方面提供了相应的经验借鉴与政策启示。

关键字:

国资改革  国有企业  创新产出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作者:

杨兴全1,李文聪1,尹兴强2

作者单位: (1.石河子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新疆 石河子 832000;

2.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49)